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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賠償法 (點選連結)
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,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,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,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。
什麼情況可以申請國賠?
一、公共設施「設置」或「管理」有欠缺 ...
二、不論公務員是否有故意或過失 ...
三、公共設施的欠缺及人民的生命、身體、人身自由、財產損害間須有相當因
果關係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