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事故調解與後續理賠處理

車禍事故調解與後續理賠處理

壹、發生車禍事件,常見調解事件類型與注意事項:
一、調解事件類型
1.無人受傷,單純財損型:
2.輕微擦挫傷,損害立即可確定型:
3.非關節部位骨折,癒合無後遺症型:
4.關節部位骨折,癒合有後遺症型:
5.頭部受傷,要確定有無後遺症型:
6.內臟器官受傷,要確定有無後遺症型:
二、後續理賠處理原則
1.無後遺症型:無需觀察半年即和解
2.有後遺症型:宜觀察半年或一年再談和解
貳、肇事責任要確認:
有時候要負百分之百責任,〔但有時候還可找出〕或計算有利事證,
減輕百分之三十或一半責任。
叁、要確認是否為上下班途中事故、有無其他社會保險及商業保險:
肆、無照駕車被保險公司代位求償的免責或減輕責任:
伍、被害人請求賠償範圍應準備之資料及證據:
陸、被害人與加害人和解,和解內容應注意之條文:
柒、加害人和解後不付款,如何強制執行財產所得:
捌、無法達成和解需訴訟時,應如何尋求律師進行訴訟:
玖、談和解時,加害人有保險公司(的專業人員陪同),受害人應找律師事務
所派員協助,可減省很多律師費(有專業人員協助不一訂要走到訴訟)。
拾、因和解金額落差大而〔不能達成和解〕是很正常的事,因保險公司要替加害人賠償,所以能凹就凹,能少賠就少賠,此時被害人是要忍氣吞聲、照單全收嗎?還是要找(專業人員)再想其他的辦法請求協助。
 
TOP